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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申請書及付繳證件影本

 

標題符號申請人

  1. 本人。
  2. 受委託人。

標題符號應繳附證件

  1.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2. 委託他人申請者,請另附委託人出具之委託書、受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
    標題符號下載委託書

標題符號備註

  1. 處理期限:隨到隨辦。
  2. 受理戶政事務所:原登記之戶政事務所。
  3. 規費:每張10元。
  4. 國外作成之文書證明,其外文及中譯本須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在大陸地區作成之公證書等證明須經海基會驗證。(委託書或授權書在國外作成者,亦應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