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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s-收養登記

 

 

 

標頭符號

外籍人士若要收養本國人為養子女,應如何辦理?

 

標頭符號

1.先向我國法院聲請收養裁定認可,再由收養人持身分證明文件、印章(或簽名)、被收養者戶口名簿、身分證及最近二年內符合國民身分證格式相片1張(未領證者免附)、法院裁定書及裁定確定證明書,至被收養者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2.申請人若無法親自辦理收養登記時,得出具委託書(在國外做成者,須經我駐外館處驗證)委託他人申辦,受委託人另請攜帶本人之國民身份證及印章。
3.收養者之中文姓氏如符合我國國民使用姓氏習慣者,被收養人可同時改從收養者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