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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新增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項目

  • 發布單位:花蓮縣花蓮市戶政事務所

為簡政便民,落實電子化政府政策,自110年3月27日起,以下登記案件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

1.新生兒與父、母設籍同戶之出生登記。
2.經我國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認領登記。
3.法定及委託監護之監護登記。
4.父母協議之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5.取得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

請參閱內政部110年3月25日台內戶字第1100241521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