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於民國101年1月11日制定公佈之『家事事件法』,自民國101年6月1日施行,全條文可參考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B0010048。※各項法規(法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等)如有修正,仍應以最新公佈之法條為準,最新法條或規定可至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查詢。
司法院於民國101年1月11日制定公佈之『家事事件法』,自民國101年6月1日施行,全條文可參考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B0010048。
※各項法規(法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等)如有修正,仍應以最新公佈之法條為準,最新法條或規定可至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