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對失蹤人口協尋、路倒病患、失智人士、無名屍體、無戶籍人口、遊民等進行指紋身分比對,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推行民眾自行按捺指紋卡措施;在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下,自行按捺指紋卡並妥善保管,遇有當事人失蹤發生時,始由其法定代理人或一親等親屬提交當事人住居所或戶籍所在地之警察機關,轉送刑事局建檔比對。當事人指紋資料僅用於失蹤協尋,不會作為其他用途,亦不收取費用。
有關如何自行按捺指紋及其標準作業程序、指紋卡檔案下載,請參考相關連結。
刑事警察局按捺指紋教學網站:http://www.cib.gov.tw/science/science0303.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