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112年清明節掃墓便民措施自3月25日起開放民眾領取鮮花。

  • 發布單位:花蓮縣花蓮市戶政事務所

一、 112年清明節掃墓便民措施自3月25日起至4月2日,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均可於各鄉鎮市戶政事務所領取鮮花。

二、4月3日、4月4日公墓與納骨塔設置服務據點(詳本活動海報),發放鮮花與礦泉水等掃墓用品,數量有限,發完為止。清明花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