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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上版日期
指定送達地址宣導103-03-20
新式戶口名簿宣導(103年2月5日起開始核發)103-01-08
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作業規定102-11-21
雙方或一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在國內結婚或離婚,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102-11-21
向地政機關申請土地登記印鑑設置、申請或補換發不動產估價師證書等(詳見內文),得以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作為身分證明文件102-07-29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曾在臺設有戶籍之役齡男子應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出境」之兵役法令相關規定事項102-05-24
印鑑證明替代措施101-12-03
外國人、無國籍人及其子女取用中文姓名之原則101-11-19
[內政部公告-101.11.08]新增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辦之戶籍登記項目 101-11-13
戶政罰鍰宣導101-08-15
司法院制定公佈之『家事事件法』自民國101年6月1日起施行101-03-12
[內政部公告-101.02.14]新增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辦之戶籍登記項目 101-02-20
[內政部公告]新增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辦之戶籍登記項目 101-02-04
內政部修正發布「戶政機關受理申請指定送達地址作業要點」100-09-27
內政部訂定「親等關聯資料申請提供及管理辦法」。100-07-04
內政部修正「各機關申請提供戶籍資料辦法」為「各機關申請提供戶籍資料及親等關聯資料辦法」100-07-04
[公告-100.05.26]修正「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100-06-03
[公告-100.05.25]增訂並修正戶籍法部分條文100-06-02
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100-05-30
戶政事務所辦理「逕為出生登記」作業相關宣導100-05-27